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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員見中年婦女情緒不穩定,立即給她遞上一杯熱水,並請她坐下來慢慢說。中年婦女坐下後告訴工作人員她姓陳,傢住務川縣大坪街道。2015年12月與丈夫(李某)協議離婚,雙方約定孩子(12歲)由李某撫養,沒想到離婚後李某外出務工,扔下孩子不問不管,眼瞅孩子生活無依無靠,她就把孩子帶在身邊,靠在縣城周邊打零工來供孩子生活和讀書。為使自己的孩子和別人孩子一樣無憂無慮的上學,她每天拖著病體起早貪黑、不辭辛勞。眼見媽媽如此的艱辛,孩子是看在眼裡,痛在心裡,天真的認為如果自己不讀書,媽媽就不會那麼辛苦,於是開始逃學、沉溺網絡、和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混在一起。孩子的反常舉動令母親非常擔憂,多次電話聯系李某,要求其給孩子寄點生活費回傢,讓孩子好好讀書,可是每次李某都以沒錢拒絕瞭她的要求,無奈之下前來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
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甘玉萍審查瞭陳某個人信息和相關貧困証明後,決定為其提供法律援助,並為其擬寫起訴狀。2017年3月2日務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,在庭審過程中,法律援助工作者為原告據理力爭,向被告宣傳《婚姻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、《寵物零食義務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在法官與代理律師的努力勸說下,李某認識瞭錯誤,願意每月支付2000元作為孩子的教育、撫養費,直到孩子年滿18周歲生活為止。幼犬飼料推薦瑪爾濟斯飼料
子女撫養問題本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,血濃於水的親情不能因婚姻的存亡而消滅,給孩子創造幸福的生活和好的教育環境,也是眾多離婚傢庭父母值得深思的。(李愛 張艷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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